送给办事人费退回算不算行贿-张惠全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刑事辩护

送给办事人的费用退回是否算行贿,这主要取决于送钱时的主观意图以及送钱行为与办事之间的关联性。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若送钱时明确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即使事后退回,仍可能构成行贿

    • 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里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的主观要件,即送钱时必须有明确的、不正当的目的。
    • 分析:如果你在送钱时,明确是为了让办事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你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违规审批、优先办理等),那么即使事后因为某些原因(如事情未办成、担心被发现等)将钱退回,你的行为仍然可能构成行贿罪。因为行贿罪的成立并不以实际谋取到不正当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送钱时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就可能构成犯罪。
  2. 若送钱时并无明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或者事后退回且未造成实际影响,可能不构成行贿

    • 法律背景: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贿罪的成立需要主观上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如果送钱时并无此目的,或者事后及时退回且未对办事人的职务行为产生实际影响,那么可能不构成行贿罪。
    • 分析:例如,你可能因为感谢办事人在正常职责范围内的帮助而送钱,但并无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或者,你在送钱后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及时将钱退回,且未对办事人的职务行为产生任何实际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你的行为可能不构成行贿罪。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不构成行贿罪,送钱和收钱的行为也可能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单位规章制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特殊情况下的考量

    • 如果送钱行为被办事人拒绝或未被接受: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财物并未实际交付给办事人,因此通常不构成行贿罪。但如果你仍然坚持送钱,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如转账、代付等)将财物转移给办事人,那么可能仍然构成行贿罪。
    • 如果送钱行为与办事人的职务行为无直接关联:例如,你送给办事人的钱是出于私人友谊或节日问候,与办事人的职务行为无关,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构成行贿罪。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送钱行为与办事人的职务行为存在间接关联(如希望通过送钱改善与办事人的关系,以便在未来谋取不正当利益),那么仍然可能构成行贿罪。

建议:

  •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或者担心自己的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张惠全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暴力犯罪领域)进行法律评估。
  •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如果确实需要办事人的帮助,应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进行沟通和协商。

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