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可以在地方工伤认定吗-李旻律师|法行宝
2025-10-2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退役军人是否可以在地方进行工伤认定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十五条第三款,明确指出:“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这意味着,如果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期间因战或因公负伤,并已经取得了革命伤残军人证,那么在他们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如果旧伤复发,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其次,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一些地方如新乡市,已经为退役军人开辟了工伤认定的绿色通道。这个绿色通道主要是针对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情况,对于事实清楚、工伤明了的案件,会实施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随报随办、快速认定、立办立结,并及时送达认定结论。这样的措施无疑为退役军人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工伤认定服务。

综上所述,退役军人如果在军队服役期间因战或因公负伤,并已经取得了革命伤残军人证,那么在他们到新的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是可以且应该被认定为工伤的。同时,一些地方也已经为退役军人提供了专门的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以进一步保障他们的权益。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