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入职交押金一百,满七天后退可以吗”这一问题,我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包括押金。
这意味着,无论公司提出的押金金额是多少(您提到的是一百元),也无论公司设定的退还条件是什么(如您提到的满七天后退),这种收取押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讲,您不仅有权在满七天后要求退还押金,而且有权立即要求公司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并退还已收取的押金。
如果公司拒绝退还押金,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公司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表达您的立场和法律依据,要求公司立即退还押金。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公司收取押金的行为,并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并责令公司退还押金。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的介入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无论公司提出的押金退还条件如何,收取押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立即退还押金,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