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里的暴力指什么-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5-10-20 劳动纠纷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暴力”的定义,我们需要结合条例的具体内容和司法实践来进行理解。

首先,从条例的原文来看,“暴力”一词出现在第十四条第三项中,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里的“暴力”,按照日常生活和司法实践的理解,通常指的是某种物理上的作用力,比如直接的肢体冲突、攻击行为等,它涉及到对人身的直接伤害或威胁。

对于您提到的“言语刺激”是否属于“暴力”的问题,我认为不能简单地将言语刺激等同于暴力。言语刺激,虽然可能对人的心理和情绪造成影响,但它并不直接涉及物理上的作用力或人身攻击。在司法实践中,言语刺激是否达到语言暴力的程度,往往因缺乏直接证据和统一标准而难以判断。因此,我们不能随意将言语刺激扩大解释为“暴力”。

此外,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来看,它主要是为了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同时分散用工单位的工伤风险。在认定工伤时,必须严格遵循条例的规定,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只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情形,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暴力”通常指的是某种物理上的作用力或人身攻击行为,而不包括言语刺激等非物理性的伤害。在认定工伤时,我们需要根据条例的具体规定和案件事实来进行判断,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