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没签劳动合同不足四个月被辞退如何赔付”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您已经工作了四个月但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工作了四个月但未签合同,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后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这是因为第一个月通常被视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初期,而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应当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此外,如果您的被辞退并非因为您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那么您还有权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金。不过,由于您的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根据相关规定,您将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您,那么您还有权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一个月工资的赔偿。但这种情况需要您能够证明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是违法的。
最后,我想提醒您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与您补签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中载明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那么这种补签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可以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不过,这并不影响您之前因未签合同而应得的赔偿。
综上所述,针对您的情况,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后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未签合同的赔偿,并有权根据辞退原因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双倍经济补偿金。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