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岁能认定工伤吗-孟凡永律师|法行宝
2025-10-18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六十一岁能否认定工伤”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法律条款和实际情况的复杂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是否还能认定工伤,并非一概而论,而是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这主要取决于两个关键点:

  1. 劳动者是否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如果劳动者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开始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通常会被视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一般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
    • 如果劳动者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是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那么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可能仍被视为劳动关系的延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 劳动者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前后是否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 如果劳动者在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前后,一直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并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他们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王某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虽然开始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并未办理退休手续,且继续在原物业公司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甲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的相关规定,认定王某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因此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

总结来说,六十一岁的劳动者能否认定工伤,取决于他们是否办理了退休手续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他们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前后是否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他们仍然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