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岁可以做工伤鉴定吗-张俊华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六十一岁可以做工伤鉴定吗”这一问题,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为您分析如下:

结论前置:六十一岁是否能做工伤鉴定,并非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具体退休情况、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来综合判断。

分析说明:

  1.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

    • 如果六十一岁的劳动者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的。因此,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的。
  2.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

    • 如果六十一岁的劳动者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依法享受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再被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一般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和进行工伤鉴定。不过,虽然不能走工伤认定程序,但受害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特殊政策考虑:

    • 部分地区出台了特殊政策,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明确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 对于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并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也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该劳动者即使超过退休年龄,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也可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建议: 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尽快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帮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