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人事给自己的考勤都算正常怎么处罚”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了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篡改考勤记录以及公司对此类行为的处理方式。以下是我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修改自己的考勤记录,如将未打卡修改为打卡,或将无打卡记录修改为正常出勤,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者的基本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无论员工是否从中实际获利,这种行为本身的性质就是错误的,因为它破坏了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影响了公司对员工出勤情况的准确判断。
对于此类行为,公司通常会依据其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对于篡改考勤记录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那么公司有权按照这些规定对涉事员工进行处罚。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在您提到的案例中,人事主管张女士利用职务之便修改自己的考勤记录,被公司发现后,公司以她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其辞退,且法院最终判决公司系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这充分说明了,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法进行处罚。
此外,即使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此类行为的处罚措施,劳动者也应遵守最基本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这是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违反这些要求可能会面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
因此,我建议您,如果作为人事人员,发现自己的考勤记录被错误地标记为正常,或者您自己有修改考勤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坦白并纠正错误。同时,公司也应加强考勤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公司应依法进行处罚,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