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交社保,需承担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员工实际损失的责任。
一、补缴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公司需按照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员工补缴在职期间应缴纳的全部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支付经济补偿
若员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具体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赔偿实际损失
若因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需赔偿员工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例如,员工因病住院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或女职工因未缴纳生育保险而无法享受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公司都需全额赔偿。
四、公司面临的行政责任和罚款
除上述赔偿外,公司还可能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等。
总结:公司未交社保,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实际损失。员工在维权时,应首先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