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侦立案了,是否可以撤销案件”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税务虚开立案后能否撤销,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是否符合法定撤销案件的情形。
一、法定撤销案件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经侦大队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以下情形之一,应当撤销案件: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特殊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它直接侵害了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若已构成犯罪且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通常不会撤销案件。司法机关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三、撤销案件的特殊考虑与程序
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经侦大队在撤销案件前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与税务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例如,即使案件情节轻微,但如果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对相关企业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补缴税款等处理,经侦大队可能会在与税务机关协商一致后再行撤销案件。
若经侦大队决定撤销案件,对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撤销强制措施。同时,如果案件涉及违法所得或附带民事责任,相关程序仍应依法进行,如追缴违法所得、处理附带民事责任等。
四、建议与结论
结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侦立案后,能否撤销案件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经侦大队有权撤销案件;但若已构成犯罪且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通常不会撤销案件。因此,建议您积极配合调查,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应对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