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若发现多领一个月工资,应主动退还;若已使用且无法立即退还,需与单位协商分期退还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下是具体分析:
法律义务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返还。多领工资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无论是否故意,劳动者均有义务退还。若拒不退还,单位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追回,甚至可能以“侵占罪”向公安机关报案(需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实际操作建议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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