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 公司要求不上班算请假是违法行为吗-付玉广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劳动纠纷

台风天公司要求不上班算请假是违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政府应急响应与用人单位义务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如果三防指挥部要求在应急响应期间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停工、停业、停市、停课、停运),用人单位有义务遵守规定。

若用人单位违反政府要求,强令员工出勤上班,劳动者本人可以拒绝,此行为不构成旷工,且不应承担旷工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若以员工旷工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处罚行为无效;若以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辞职,则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申请支付赔偿金。

二、特殊情况下的出勤要求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以下两类人员需要听从单位安排出勤上班:

  1. 因台风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维护人身利益必须出勤的,如交警、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等。
  2.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为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和公众利益必须出勤的,如线路、铁路抢修员等。

三、工资支付与调休问题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台风停工不能以调休冲抵,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停工期间工资。

四、法律建议

  1. 保留证据:若公司违反规定,要求员工在台风天出勤并算作请假,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公司通知、考勤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2. 与公司协商:员工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说明政府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义务,争取公司的理解和配合。
  3. 寻求法律援助:若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您在劳动工伤领域遇到其他问题,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