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解除合同证明书伪造制假解除劳动合同实属违法解除,是那条法律规定”的问题,结论前置如下:
- 伪造解除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详细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处虽未直接提及伪造证明书,但为后续分析提供背景)…而更重要的是,该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其中并未包含伪造解除合同证明书这一情形。反而,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该证明书系伪造,则明显缺乏合法依据。
- 进一步地,若用人单位伪造解除合同证明书来解除劳动合同,这实际上构成了对劳动合同的非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而第八十七条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伪造证明书的法律后果:
- 伪造解除合同证明书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等刑事犯罪(如果伪造的证明书涉及到了公司印章的伪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伪造了解除合同证明书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 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违法,并主张相应的权益。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与提醒:
- 对于劳动者而言,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有伪造解除合同证明书等违法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如保留伪造的证明书原件、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伪造或变造任何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文件或证明,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总结:伪造解除合同证明书来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劳动者在发现此类违法行为时,应及时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此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