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离职的原单位调出档案,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一、了解政策依据
首先,您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依据,包括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以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等文件。这些文件为您的档案调出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指导。
二、确定适用对象和受理方式
适用对象:
- 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调档;
- 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调档;
- 因升学、入伍等需转出档案的。
受理方式:
- 线上办理:您可以通过“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或其他相关地区的公共服务网)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档进行办理;
- 线下办理:您可以持相关材料到相应档案存放机构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三、准备办理要件
调档凭证:
- 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 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 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开具的调档函原件(如因升学需调档);
- 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如因入伍需调档)。
本人身份证原件:
-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名按手印的委托书。
四、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流程:
- 将相关材料电子档上传至指定的公共服务网;
- 经审核符合转出条件的,工作人员会下载打印调档凭证电子档进行留存;
- 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核对、整理,形成档案材料清单并密封;
- 办理转出登记后,连同《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等一并转出。
线下办理流程:
- 持上述材料到相应档案存放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
-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对档案进行核对、整理,形成档案材料清单并密封;
- 办理转出登记后,连同《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等一并转出。
五、注意事项
- 档案转出前需先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如适用);
- 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取的方式进行转递;
- 办理时限:线下即时办结,线上1个工作日。
六、联系信息
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联系以下机构:
- 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374-2335545,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CEF连廊208室;
- 魏都区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374-2653177,地址:许昌市天宝路魏都区市民之家521室;
- (其他地区机构信息略,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