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调解书没履行,一般不能直接转告(这里理解为以诈骗为由起诉)诈骗。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角度
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签收调解书后,该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双方应当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这通常被视为民事违约行为,而非诈骗行为。因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不履行调解书,往往是因为一方资金困难、主观上不愿履行等原因,并不具备诈骗罪所要求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和“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这两个核心要件。
从法律程序角度
举例说明
假设甲和乙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甲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乙一定数额的借款,并签收了调解书。但到期后,甲未履行还款义务。此时,乙不能直接以诈骗罪起诉甲。乙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甲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乙认为在调解过程中甲存在欺诈行为,比如甲在借款时虚构了自己的还款能力,那么乙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撤销调解书,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侦查诈骗。
建议:如果你遇到民间借贷调解书没履行的情况,不要轻易以诈骗为由起诉,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对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操作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