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中新增诉讼请求的例外情形-颜忠军律师|法行宝
2025-10-07 行政纠纷

在民事诉讼再审程序中,原则上不允许增加诉讼请求,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一、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案件

在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中,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且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这是因为案件回到一审审理阶段,有相对完整的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此时允许增加诉讼请求,以充分解决纠纷。例如,原判决因事实认定不清被撤销发回重审,当事人在重审中提出与原诉求相关的新诉求,且该新诉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通常会合并审理。

二、原审原告增加独立诉讼请求且符合反诉条件

原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增加独立诉讼请求,若符合反诉条件,法院可依当事人意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反诉条件通常包括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反诉请求具有独立性等。例如,在合同纠纷再审中,原审原告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诉求,同时基于同一合同关系提出反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符合反诉条件,法院会进行调解。

三、存在新证据且足以影响案件事实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若再审是按一审程序审理,且因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而启动再审,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法院可合并审理。此时法院会综合考量新证据与新增诉讼请求的关联性等因素。若新证据能合理支撑新增诉求,法院会将新增诉求纳入审理范围。例如,原判决因缺乏关键证据而认定事实错误,再审中当事人提供新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并提出与新证据相关的新诉求,法院会合并审理。

若再审按二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不过,若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四、原审未合法传唤导致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

原审未合法传唤当事人导致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当事人在再审中提出合理的新诉求,法院会予以考虑。例如,原审法院未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导致当事人未能参加庭审,再审中当事人提出与原诉求相关的新诉求,法院会审查并处理。

五、诉讼标的物灭失或变化使原诉求无法实现

诉讼标的物灭失或变化使原诉求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在再审中提出新的合理补偿诉求,法院会进行审查。例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判决要求卖方交付房屋,但房屋因不可抗力损毁,再审中买方提出新的补偿诉求,法院会审查并处理。

六、新诉求与原诉求基于同一事实法律关系,一并审理利于解决纠纷

新诉求与原诉求基于同一事实法律关系,一并审理利于解决纠纷的,法院会酌情处理。但最终能否支持,由法院依法定夺。例如,在侵权纠纷中,原判决认定侵权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再审中受害人提出基于同一侵权事实的新诉求,要求侵权人承担更多赔偿责任,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酌情处理。

法律建议:

  1. 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当事人在再审中增加诉讼请求,必须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确保新增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2. 充分准备证据:当事人在提出新增诉求时,应充分准备证据,证明新增诉求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以及新增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注意诉讼时效:当事人在另行起诉时,应注意诉讼时效问题,确保在法定时效内启动诉讼程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 咨询专业律师:由于再审程序复杂,当事人在再审中增加诉讼请求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诉求无法实现。

可能法律后果:

若当事人在再审中增加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定例外情形,法院通常不予审理。此时,当事人不能通过再审程序解决该新诉求,但可就新诉求另行起诉,通过正常的一审、二审等诉讼程序主张权利。不过,另行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等问题,需在法定时效内启动,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