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公司担任法务属于劳动关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二. 劳动关系的认定凭证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凭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招工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记录等。这些凭证在律师担任公司法务的情况下,通常都是可以提供的。
综上所述,律师在公司担任法务时,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我建议公司在与律师建立法务关系时,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