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背书不得转让签收后还能转出去吗”,我们可以从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案例出发,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出票人在票据上明确记载了“不得转让”的字样,那么这张票据就不得再进行转让。这是票据法对票据流通性的一种限制,旨在保护出票人的权益,防止票据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被随意转让。
具体来说,“不得转让”有两种情况:
出票时记载: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就在票据上明确标明“不得转让”字样。这种情况下,票据从一开始就无法流通,持票人不能将其背书转让给他人。
背书时记载:当票据流通到某一环节,取得票据的持有人在其背书转让时,于票据上明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这是对票据继续流通的一种禁止,由背书人在背书中加以限制。这种情况下,后续的背书行为将无效,受让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接下来,我们结合一个实际案例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在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中,出票人签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上明确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然而,收款人仍然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其他公司。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次背书以及后续发生的一系列背书行为均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如果票据上明确记载了“不得转让”的字样,并且该记载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即出票人或背书人依法在票据上进行了记载),那么持票人在签收后是不能再将该票据转让出去的。如果违反这一规定进行转让,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该票据责任将由违反规定背书转让的一方承担。
综上所述,背书不得转让的票据在签收后是不能再转出去的。这是票据法对票据流通性的一种明确限制,旨在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