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公司把保险钱扣了又不买保险的行为不合法,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下从法律角度展开分析:
1. 公司行为违反《社会保险法》强制性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若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了社保费用,但未实际缴纳至社保账户,属于未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直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 员工可主张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3. 员工需注意的证据收集
为维护自身权益,员工应保留以下证据:
4. 特殊情形:公司以“补贴”形式替代社保
若公司以“社保补贴”名义直接发放现金,要求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该行为同样违法。社保缴纳具有强制性,不得通过协商或补贴形式免除用人单位义务。员工仍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可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若公司主张抵扣)。
总结建议: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建议首先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缴;协商无果的,可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