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内容-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劳动纠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一. 支付义务:

  • 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必须向劳动者一次性付清工资,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 支付时间:

  • 工资支付的时间节点明确为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时,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收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三. 支付标准:

  • 工资应“足额”支付,即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确保劳动者获得全部报酬。

四. 法律责任: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我的观点:这一规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确保了劳动者在离职时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劳动报酬,避免了因工资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