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作岗位不变,仅仅是换了单位,且新单位承接了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义务,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下面我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
在劳动岗位不变,仅仅是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如果新用人单位承接了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义务,那么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实际上是由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并不构成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因此劳动者无权要求经济补偿。
二.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并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才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而在本问题所述的情况下,如果新用人单位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承接了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义务,那么劳动合同并未解除或终止,因此不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工作岗位不变,仅仅是换了单位,且新单位承接了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义务,劳动者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当然,如果新用人单位在承接劳动合同义务时与劳动者进行了协商,并同意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