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了公积金合法吗-罗健亮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劳动纠纷

试用期不缴纳公积金不合法。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试用期应缴纳公积金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表明,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单位都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二. 公积金的缴存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 公积金的缴存是单位对职工的法定福利,不受试用期或正式期的限制。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三. 实际案例理解

  • 例如,某公司新录用了一名员工,并约定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该试用期内,公司应依法为该员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如果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员工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并要求公司补缴。

综上所述,试用期不缴纳公积金是不合法的。单位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