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嫂休探亲假是否包含双休日的问题,我们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中找到明确的答案。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亲假是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这个假期是包含了公休假日(即双休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的。具体来说,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这三十天里自然就包括了双休日。
对于军嫂这一特殊群体,她们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在前往部队探亲时,同样享有这样的探亲假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以及地方性的拥军优属条例,如《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都明确规定了现役军人配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探亲假,并保障相应的薪酬待遇。
因此,军嫂在休探亲假时,这个假期是包含了双休日的。如果单位在审批探亲假时,没有将双休日计算在内,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绝给予完整的探亲假,那么军嫂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总的来说,军嫂休探亲假是包含双休日的,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建议军嫂们及时与单位沟通,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