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连锁店关门调到别的城市不去有没有赔偿,且劳动合同只有老板有员工没有”的问题,我的结论是:是否有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我从不同角度为您进行的分析:
一、劳动合同的约定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
- 调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需双方协商一致。若您不同意调店,而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
- 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应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赔偿金。例如,若您工作了3年,则应支付6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若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
- 且调店具有合理性,如距离原店铺较近、提供交通补贴等便利措施,不影响您正常生活,您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无需支付赔偿。
- 但若调店不合理,如距离过远严重影响您生活,您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调店的合理性
- 合理性判断:调店的合理性是判断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关键。一般来说,如果新店铺距离原店铺较远,给您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且公司没有提供合理的弥补措施(如交通补贴、班车等),这种调店安排可能被视为不合理。
- 相反情况:如果新店铺距离近、不影响您正常生活和上下班通勤,或者公司提供了充分的便利条件,并且调店后的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基本劳动条件没有降低,那么这种调店安排可能被视为合理。
三、劳动合同的保管问题
- 劳动合同的保管:虽然您提到劳动合同只有老板有,员工没有,但这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无论哪方保管,都不影响其作为判断调店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
- 建议: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建议您尽量获取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拍照留存,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维权。
四、操作建议
- 查看劳动合同:首先应仔细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岗位调动等方面的约定。
- 与公司协商:如果对公司调店安排存在异议,应及时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您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调店通知、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 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您提到劳动合同只有老板有,员工没有,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您的维权过程。因此,我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尽量获取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拍照留存。同时,如果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尽力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