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企业职工因患病不能上班其工资待遇怎样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当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其工资待遇的处理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执行的。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一、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病假工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例如,如果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支付的病假工资至少为1600元。
医疗期时长:医疗期的时长与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有关。具体来说:
二、医疗期满后的工资待遇
能从事原工作:若员工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正常工资。
不能从事原工作:若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还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特殊疾病处理:对于一些特殊疾病,在24个月的医疗期届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仍需继续治疗的,可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内,工资支付同样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执行,具体比例依当地规定。
三、操作建议
综上所述,企业职工因患病不能上班时,其工资待遇的处理需依据医疗期的不同阶段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