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户口不在村,农村土地承包到期村里不续签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承包期内,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发包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不得收回承包地的。这是发包方应负的法定义务,也是对发包方行使权利的一种限制。这一规定体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功能,以及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
接下来,我们针对您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如果您的户口虽然迁出了村庄,但在承包期内:
如果承包已经到期,且需要考虑续签问题:
关于特定情况: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户口迁出并未导致您失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在承包期内或承包到期后村里无正当理由拒绝续签,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是不合法的。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村里进行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