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异 监护权在一方 签了免责书有效吗-林晏生律师|法行宝
2025-09-16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双方离异后,监护权在一方,签了免责书是否有效”的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请求离异夫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这意味着,即使监护权在离婚后归属于一方,另一方在特定情况下(如子女造成他人损害时)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免责书”的效力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监护权是法律赋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重要权利与义务,它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因此,监护权的行使和责任承担不能简单地通过一纸“免责书”来免除或转移。在法律上,监护人对其监护的未成年子女造成的损害,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除非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

再者,从实际操作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即使双方签订了所谓的“免责书”,在发生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等法律纠纷时,该“免责书”很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为有效的免责依据。因为,监护人的责任是基于法律规定的,而不是基于双方之间的约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监护权的行使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疏忽或不当行为给未成年子女或他人造成损害。

综上所述,双方离异后,即使监护权在一方,签订的“免责书”在法律上通常是不具备有效性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