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中标人主动提出降价签订合同可行吗-王肇逵律师|法行宝
2025-09-12 合同纠纷

中标后中标人主动提出降价签订合同,这一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除非经过与招标方的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下是对此问题的全面分析:

一、合同成立与实质性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中标通知书为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即告成立。合同内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其中价格作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单方面更改。因此,中标人主动提出降价签订合同,若未经招标方同意,则违反了合同成立和实质性内容不可更改的原则。

二、公平竞争与诚信原则

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标结果是在既定条件下经过法定程序产生的,单方面降价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权益,违背了诚信原则。因此,从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的角度来看,中标人主动提出降价签订合同也是不合法的。

三、合法性的具体判断因素

  1. 是否违反法律法规:降价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未参与协商方的合法权益。若降价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则显然是不合法的。

  2. 是否损害其他投标人权益:降价行为应不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益,不破坏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若降价行为导致其他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则也是不合法的。

  3. 是否经过协商一致: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来明确价格调整的具体条款。若未经协商一致,中标人单方面提出降价签订合同,则是不合法的。

四、实际操作建议

  1. 谨慎降价:中标人在考虑降价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降价行为的合法性。避免因降价而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权益。

  2. 充分协商:如确需调整价格,中标人应与招标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就价格调整达成一致意见。在协商过程中,中标人应说明降价的原因和合理性,并听取招标方的意见和建议。

  3. 签订书面协议:价格调整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明确调整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书面协议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应详细、准确地记录价格调整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关键信息。

总结来看,中标后中标人主动提出降价签订合同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在实际操作中,中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降价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需调整价格,应通过与招标方的充分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