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费属于工资吗-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5-09-11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用工费是否属于工资,需分情况讨论:

1.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时,若费用是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这部分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处理,不属于工资薪金。例如,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每月支付劳务费5万元,这笔费用用于覆盖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等成本,但企业不直接向员工发放,此时该费用属于劳务费,不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

2.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

若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如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代发,但资金流向员工账户),则需进一步区分:

  • 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与员工任职或受雇相关的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属于工资薪金。
  • 职工福利费支出:如节日福利、体检费等非工资性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

关键点:直接支付给员工的费用中,属于工资薪金的部分,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费用(如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的依据。例如,企业直接向派遣员工发放奖金2万元,这笔费用属于工资薪金,需纳入工资总额计算“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

3. 实务中的操作建议

  • 合同约定: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时,应明确费用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公司或员工),避免税务风险。
  • 凭证管理:直接支付给员工的费用需留存付款凭证、工资表等证据,证明费用性质。
  • 税务申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正确区分劳务费与工资薪金,避免错误扣除。

4. 法律后果提示

若企业将本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的费用错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可能导致:

  • 多计工资总额:虚增“三项经费”扣除限额,面临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风险。
  • 少计劳务费:未充分利用劳务费扣除政策,增加企业税负。

总结:劳务派遣用工费是否属于工资,核心在于费用支付对象。直接支付给公司的为劳务费,直接支付给员工的需拆分为工资薪金与福利费。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结合税务规定合规处理。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