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自首了一项后来又有告的后来的算自首吗-郝恺宁律师|法行宝
2025-09-10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诈骗罪自首了一项后来又有告的后来的算自首吗”,核心结论在于:后续被指控的诈骗行为是否构成自首,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是否满足自首的法定条件。

  1. 自首的法定条件:

    •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自首的成立需满足两个核心要件:一是“自动投案”,即在犯罪后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投案后必须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 后续被指控行为是否构成自首的分析:

    • 若后续被指控的诈骗行为与之前自首的行为属于同一犯罪事实或紧密相关: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在自首时已经如实供述了所有相关犯罪事实,包括后续被指控的部分,那么后续被指控的行为通常不会被单独视为新的自首行为,但可以作为自首情节的一部分予以考虑。
      • 如果行为人在自首时未如实供述后续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而是在之后才被揭发或主动交代,那么这部分行为可能不构成自首,但可以作为坦白情节予以考虑,从而在量刑时得到一定的从宽处理。
    • 若后续被指控的诈骗行为与之前自首的行为属于独立、不同的犯罪事实: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针对后续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那么这部分行为可以单独构成自首。
      • 如果行为人未针对后续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自动投案或未如实供述,那么这部分行为不构成自首。
  3. 法律建议: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详细阐述案情,以便律师能够准确判断后续被指控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并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策略和建议。
    • 在面对司法机关的讯问时,务必保持诚实和配合的态度,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总结来说,后续被指控的诈骗行为是否构成自首,需根据其是否满足自首的法定条件以及与之前自首行为的关系来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