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中,若甲乙双方都符合免税条件,其规定主要涉及增值税减免和所得税减免两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两个方面的详细解释:
增值税减免
政策依据: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试点纳税人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登记可以免征增值税。
申请流程:
- 合同乙方(或甲方,若其也符合条件并申请)在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 认定完毕后,可以自行开具免税发票,有关材料留档备查。
实例说明:
- 若合同乙方经过技术合同认定后被认定为技术开发或者是技术转让合同,那么可以自行开具税率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所得税减免
政策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申请条件与实例:
- 居民企业为合同一方(甲方或乙方),若合同金额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享受相应的所得税减免。
- 实例1:若合同金额为400万元,且符合上述条件,则本合同的400万元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其他营业活动正常缴税。
- 实例2:若合同额为600万元,则100万元按照1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即按25%的一半,也就是12.5%征收),本优惠不与其他优惠共享,如高企税收优惠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此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企业研发费用还可以进行税前加计扣除,进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科技中小型企业按照100%加计扣除或者200%税前摊销;制造业企业也按照类似比例加计扣除或税前摊销。
- 实例: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年收入100万元,成本合计38万元(含研发投入8万元),那么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30-8*(1+100%)即54万元(这里假设了除研发费用外的其他可扣除成本为30万元,且研发费用按照100%加计扣除)。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核查要点
为了享受上述免税政策,技术合同需要进行认定登记,并满足以下核查要点:
技术开发合同类:
- 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 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技术转让合同类:
-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 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 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技术服务合同类(虽不直接涉及免税,但为技术合同的一种):
- 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 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等专业工作。
- 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 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总结来说,技术合同中甲乙双方都免税的规定主要涉及增值税减免和所得税减免两个方面,具体政策依据和申请流程如上所述。在享受这些免税政策时,技术合同需要进行认定登记,并满足相应的核查要点。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