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单位因您本岗位干不了且不给调岗而开除您,是否有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若您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
医疗期内的处理: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在此期间开除您,则属于违法解除,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医疗期满后的处理:
- 医疗期满后,若您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本人或者额外支付您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单位需支付您经济补偿。
- 若单位未给您调岗,也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而直接开除您,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同样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二、若您因非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
单位有义务调岗或培训: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若单位未给您调岗或进行培训,而直接以您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开除您,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单位合法解除的情况:
- 若单位已给您调岗或进行培训,但您仍不能胜任工作,且单位已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则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您无权要求赔偿金,但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证据收集:无论哪种情况,您都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调岗通知、培训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以备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协商与仲裁:若与单位就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证据,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