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项目经理不移交资料是否违法”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相关责任方(在此情境下可理解为项目经理所代表的建设单位或项目团队)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法律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如果建设单位(或项目团队,具体责任可能根据合同和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承担)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这是违法的行为。
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种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责令改正:一旦发现未移交档案的情况,相关部门会首先要求责任方进行改正,即尽快移交相关档案。
罚款: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责任方可能会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会根据工程类型(如市政工程的小型、中型、大型)和涉案工程面积(如20000平方米以下、20000-500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以上)或是否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来判定。
因此,如果项目经理(或其代表的建设单位/项目团队)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移交相关资料,这是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可能会面临责令改正和罚款的法律后果。建议项目经理和相关责任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移交建设项目档案,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