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没签合同餐饮店被辞退赔偿标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餐饮店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违反了法律规定。
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
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
经济补偿标准:若餐饮店无正当理由辞退您,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双倍赔偿金:由于餐饮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您还有权要求餐饮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
三、维权建议
收集证据: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收集与餐饮店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
协商解决:首先,您可以尝试与餐饮店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投诉或仲裁: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请确保您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起诉讼:若对仲裁裁决不服,您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若您在餐饮店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被违法辞退,您有权要求餐饮店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并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