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老板在员工请假时扣除基本工资再罚款的行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关于扣除基本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若员工请假属于合理事由(如病假、事假等),且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扣除基本工资需满足以下条件:
- 病假工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事假工资: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且该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则扣除事假期间工资具有合法性。
若公司无合法依据随意扣除基本工资,则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非存在以下法定情形:
- 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若公司以“罚款”名义随意扣减工资,且无法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或造成损失,则属于违法行为。
综合判断
- 若公司扣除基本工资和罚款的行为均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如病假工资按最低工资80%支付、事假工资按制度执行、罚款因劳动者过错且未超过法定比例),则合法;
- 若公司无法提供合法依据,或扣除金额、比例违反法律规定,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补发工资并主张赔偿。
建议:
- 劳动者可先查阅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确认扣除工资和罚款的依据;
- 若认为公司行为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