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复核结论会给双方。这是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当事人权益、推动事故处理进程的重要举措。以下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
一、复核结论的作出与通知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时,若发现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将作出相应的复核结论,并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反之,若认为原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等,则维持原认定。无论复核结果如何,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均有义务将复核结论通知事故各方当事人。
二、通知方式与要求
三、保障知情权与处理后续事宜
四、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复核结论的通知,即复核结论也应当送达当事人,以保障其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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