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事情没有做好为由不给发工资是违法的。
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 法律分析
- 工资支付原则: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 克扣工资的情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才可以克扣劳动者工资。而“事情没有做好”并不属于这些特定情况之一。
- 公司行为的违法性:因此,公司以“事情没有做好”为由不给发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构成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 结论与建议
我建议,如果你遭遇了这种情况,可以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按时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