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伤残津贴,以及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按月伤残津贴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同时,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可以领取上述四项待遇。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