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双方没有签合同、工程未完工且包工头不干的情况下,甲方给包工头的告知函,可以这样撰写:
告知函正文
致[包工头姓名/公司名称]:
鉴于我方(甲方)与贵方(乙方,即包工头或其代表的公司)就[具体工程项目名称及地点]的施工事宜进行了口头协商,并已实际开展部分施工工作,但至今双方未签订正式的书面施工合同。现因贵方单方面停止施工,导致工程进度严重受阻,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妥善解决后续事宜,特发此函告知如下:
工程现状说明:
法律后果提示:
后续处理建议:
联系方式:
请贵方认真对待本函内容,及时作出回应,以免因延误处理而扩大损失或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特此函告!
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填写日期]
撰写要点说明
明确事实:在告知函中,应首先清晰陈述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实际施工的事实,以及包工头停止施工的具体情况。
法律提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包工头单方面停止施工的行为构成违约,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增强告知函的权威性。
提出要求:明确要求包工头在一定期限内回复是否继续施工,并提供复工计划,或协商解决后续事宜,为双方沟通留下空间。
保留权利:在告知函中表明,若包工头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应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撰写和发送告知函时,建议甲方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口头协商的记录、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