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被上诉人 原告 可以不可以要求一审的诉讼请求-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8-26 行政纠纷

在解答您关于“二审被上诉人(原告)是否可以要求一审的诉讼请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程序规定。

首先,一审诉讼请求是原告在起诉时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作出特定判决的请求。这些请求构成了案件审理的基础范围。

进入二审程序后,情况会有所变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即一审的原告)可以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这一增加需遵循特定的程序。具体来说:

  1. 调解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这意味着,如果双方都同意,法院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新增的诉讼请求。

  2. 调解不成的情况:如果调解不成,第二审人民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这意味着,新增的诉讼请求不会在当前的二审程序中直接得到审理和判决。

  3. 双方同意一并审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新增的诉讼请求,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但这种情况需要双方的明确同意。

重要的一点是,虽然二审中原告可以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或增加原有的诉讼请求,但这并不等同于可以直接“要求一审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得到完全的重新审理。一审的诉讼请求已经构成了案件审理的基础,二审主要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和对上诉请求的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意见也明确指出:当事人上诉可以改变一审所持的诉讼理由,但不得改变一审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非是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审判实践中要严格区分上诉时当事人变更的是一审诉讼请求还是一审的诉讼理由。

综上所述,二审被上诉人(原告)不能直接要求一审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得到完全的重新审理,但可以在二审中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或增加原有的诉讼请求,并遵循特定的程序进行调解或另行起诉。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清晰地理解二审程序中的诉讼请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