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离职后计生关系是否需要转出”的问题,根据广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相关通知,我可以为您做出如下详细解答:
一、离职后计生关系确实需要转出
根据穗计生委〔1999〕58号《关于规范离职人员计划生育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以及穗计生委〔2001〕33号《关于明确计划生育档案移交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凡有离职、辞职等育龄对象离开单位时,所在单位应在15日内向该离职人员户籍所在街(镇)计生办移交计划生育档案。这意味着,离职后,您的计生关系(即计划生育档案)是需要从原单位转出的。
二、转出计生关系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移交材料:单位在移交计划生育档案时,需要向离职人员户籍所在街(镇)计生办提交单位公函(说明职工离开单位的时间和原因)、《计划生育育龄人员管理卡》等材料。
特殊情况处理:
集体户口“空挂户”处理:各单位要对集体户口“空挂户”育龄人员进行一次清理,尽量动员他们将户口迁往实际居住地。对于离开单位后下落不明,确实找不到本人的,单位可将情况书面报街道计生办,并同时将其计划生育档案移交给街道计生办,从移交之日起负责10个月。
三、转出后的管理责任
离职人员户籍所在街(镇)计生办收到单位移交的材料后,会填写《计划生育档案移交回条》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收到回条后,与街道合作继续负责该育龄对象一定期限(通常为10个月)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此期间如果出现计划外生育,原单位仍需承担责任。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建议您在离职后尽快与原单位沟通,了解计生关系转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保留证据:在办理过程中,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如单位公函、移交回条等,以备不时之需。
关注后续管理:虽然计生关系已经转出,但在一定期限内(如10个月),原单位仍需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因此,请您关注自己的计划生育情况,避免出现计划外生育等问题。
综上所述,离职后计生关系是需要转出的,并且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