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公司正在进行中的诉讼如何处理-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3-31 公司事务

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时,公司正在进行中的诉讼应由清算小组或股东代表继续参与。具体分析如下:

一. 公司解散诉讼期间,处理进行中诉讼的方式

  1. 清算小组代表参与:若公司已经完成合法的清算程序并得到政府部门的正式批准进行了注销前,应将该企业法人作为诉讼的当事人,由其设立的清算小组代表公司参与到民事诉讼活动中来。这意味着,在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后,如果公司尚未注销,清算小组将负责处理公司正在进行中的诉讼。

  2. 股东代表参与:如果公司未能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清算就被强制注销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将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出资方视为诉讼的当事人。也就是说,在公司被强制注销后,股东将直接代表公司参与正在进行中的诉讼。

二.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三. 实际操作建议

  • 在公司解散诉讼期间,为确保公司正在进行中的诉讼得到妥善处理,建议公司及时成立清算小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包括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等。
  • 如果公司面临被强制注销的风险,股东应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在公司注销后能够迅速接管并继续参与正在进行中的诉讼。

综上所述,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时,公司正在进行中的诉讼应由清算小组或股东代表继续参与,以确保诉讼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