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产前可以休假15天。这一规定来源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该条规定明确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一规定确保了女职工在产前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障其身体健康和胎儿的正常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