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所致的骨折,一般不可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主要负责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其鉴定对象特定为工伤职工,非工伤情况并不在其鉴定范围内。
非工伤骨折的鉴定途径:
- 对于非工伤所致的骨折,如果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如司法鉴定机构。
- 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个人或单位的委托,对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法律后果与建议:
- 如果错误地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非工伤骨折的鉴定,可能会被拒绝受理,从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 对于非工伤骨折的赔偿问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与责任方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如有需要,可以向我咨询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赔偿标准,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非工伤所致的骨折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而不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