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单位同意补交社保,还要劳动仲裁吗”,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详细且有深度的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为职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在单位同意补交社保的情况下,通常是不需要再进行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核定社会保险费数额,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意味着,社保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可以直接对劳动关系进行确认,并进而作出处理决定,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这一过程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符合行政效率的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单位已经同意补交社保,那么您可以直接与单位协商补缴的具体事宜,包括补缴的时间段、补缴的金额等。如果单位在补缴过程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拖延,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情况,由他们来介入处理。
当然,如果单位在补缴社保的问题上存在争议或拒绝补缴,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这个特定的情况下,由于单位已经同意补交社保,所以通常不需要再进行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同意补交社保,您通常不需要再进行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您可以直接与单位协商补缴的具体事宜,并在必要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寻求帮助。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