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上班35天被辞退且没签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在您上班的35天中(假设已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双倍工资作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不过,由于您实际工作天数未满一个月的部分(即第一个月的前几天)通常不计算双倍工资,但具体还需根据当地劳动法规和实际情况判断。不过,从您描述的情况看,至少从满一个月的那天起,用人单位应支付您双倍工资。
其次,关于被辞退的赔偿问题,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这属于违法辞退。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辞退时,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您工作了35天,不满六个月,因此经济补偿应为半个月工资,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则是这个经济补偿的两倍,即一个月工资。
综合以上两点,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让您在面对此类情况时不再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