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的食品讲功效销售违法吗-郑文岑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侵权纠纷

药食同源的食品讲功效销售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1. 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医疗或保健功效:

    • 根据《广告法》及相关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使用医疗用语和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 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2. 药食同源物质作为食品销售的广告标准:

    • 药食同源物质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时,若生产加工企业为食品生产企业,或按照食品QS标准进行生产,其商品性质属于食品。此时,其广告标准应当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3. 药食同源物质作为药品或中药饮片销售的广告标准:

    • 若药食同源物质由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并按照药品或者中药饮片的加工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其商品性质则属于中药材或者中药饮片。此时,宣传的功效内容应以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的相关记载为准,并遵守《广告法》中关于药品广告的规定。
  4. 法律后果:

    • 若药食同源的食品在销售过程中宣传了医疗或保健功效,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吊销营业执照等。

建议:

  • 对于药食同源的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在广告中宣传医疗或保健功效。
  • 若消费者发现药食同源的食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违法宣传行为,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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