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又回来上班受伤了还算不算工伤-姚柏明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回来上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讨论:

  1. 若双方实际继续履行劳动权利义务,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 在此期间受伤,若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职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认定为工伤后,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2. 若双方解除合同后仅是偶尔帮忙等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

    • 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 由致害人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具体分析:

  • 关键在于受伤时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若已彻底解除劳动合同,且后续上班并非基于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而是偶尔帮忙等性质,则通常不构成工伤。
  • 若虽解除劳动合同,但后续上班行为实际上是对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则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建议:

  • 在此类情况下,建议受伤职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受伤时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 同时,尽快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便在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且拒绝支付相关费用,职工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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