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公司不和业主签协议有权收取物业费吗”这一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在正常情况下,若物业公司未能与业主签署相关合同,便失去了收费的合法权利。然而,若物业公司能够证实其确实为业主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并且业主也实际接受了这些服务,那么物业公司则有资格向业主索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但在此种情况下,关于收费标准方面可能会存在争议。
具体来说:
无合同即无收费权: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业主支付费用的基础。如果双方未签订合同,那么物业公司的收费就缺乏合法依据。
事实服务关系:在实践中,若物业已实际提供了一定的物业服务,如小区的安保、保洁等,并且业主也确实享受了这些服务,那么部分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支持物业的收费请求。但这并非绝对,因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不明确。
收费标准争议:即使物业公司能够证明其提供了服务,收费标准的合理性也可能成为争议点。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服务的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业主来说,如果面临物业公司未签合同却收费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订合同即收取物业费是存在争议的。业主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