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不发绩效合理吗-赵宇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劳动纠纷

试用期离职不发绩效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试用期的员工在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应得的薪资及绩效应得到全额支付。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则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即时付清劳动者工资,这自然包括了绩效在内的所有应得薪资。

如果试用期离职后单位不发绩效工资,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权:

  1. 收集证据:

    • 劳动合同:证明你和单位的雇佣关系。
    • 绩效制度:明确绩效的评定标准。
    • 工作成果文件:体现你的工作成绩和绩效完成情况。
    • 工资条:显示你的工资构成,包括应发的绩效工资数额。
  2. 与单位沟通:

    •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首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沟通。
    • 明确指出单位不发绩效工资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绩效工资。
  3. 进一步维权:

    • 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绩效工资。
    • 你还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你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试用期离职不发绩效是不合法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应得的绩效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